新建工程
⌘N 或「文件」→「新建项目」,在对话框中设置:
- 工程名称、保存位置(「选择…」):会创建「保存位置/工程名称/工程名称.pmix」,并立即保存。同名工程已存在时会提示更换名称或位置。
- 内容有改动后自动保存工程(默认开启)与间隔(2~120 分钟,最少 2 分钟)。
- 保存时把素材文件复制到工程文件夹(默认开启)。
新工程默认有 7 个空场景(场景 1~场景 7)。
打开工程
- ⌘O 或「文件」→「打开项目…」,选择
.pmix文件。也可以在访达中双击.pmix打开。 - 启动时会自动打开上次的工程,并恢复窗口位置、预览 / 节目场景、视图模式、卡片尺寸和 MIX 时长。
- 新建、打开或关闭窗口时,如有未保存的更改,会询问是否保存(是 / 否 / 取消)。